◎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建新
近日,一则“私家车阻挡救护车救人”的新闻,让众多网友义愤填膺。12月9日,事发地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就此发布警情通报,“该县某小区内部道路发生了救护车遇居民车辆对向行驶短暂受阻情况”,违法车主已被行政拘留。
该则警情通报较简短,有些信息需要填补——据大皖新闻报道,事发小区居民称,因私家车司机不给救护车让路,耽误了七八分钟,导致老人送医看病被延误,遗憾离世。
对急救而言,时间就是生命。患者早一分钟到达医院,就能提高生还的概率。从现场视频来看,私家车不但不让路,还“顶着”救护车,将其逼退,行为相当霸道。其实,私家车后方转角处有很宽的空地,车主但凡挂一个倒挡、打一把方向就能让开。其如此阻挡救护车通行,无异于是在间接害命,既违法也违背人性,影响极为恶劣。
对于本次事件,当地警方处置得较为迅速,及时回应了网友的关切;对车主的处理也算过罚相当。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车主逼退救护车,当属“情节严重”,被行拘也是咎由自取,活该!
其实,违法车主要面对的不仅仅是行拘,有律师认为,若医学方面有因延误时间导致死者死亡的确切鉴定意见,死者家属可以到法院起诉,当事车主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近年来,“阻挡救护车”的现象时有发生,就在于“为生命让行”这一社会常识还未尽人皆知、深入人心,这也是本篇评论的要义所在——生命必须被尊重,法律必须被信仰!且有必要重申。
对于救护车,不是让不让的问题,而是怎么让好的问题。比如,救护车遇堵,两条车道上的车,同时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让45°,可以为后方的救护车让出一条通道,这叫“45°让路法”,非常实用。有的人担心因避让救护车、驾车违规变道要被扣罚——其实,驾驶员因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经核实后可依法予以消除……
生命重如山,人命大于天。让行救护车等特殊车辆,是在为公众利益“让行”,也是在为自己“让行”。因为,谁都有可能成为这些特殊车辆的服务对象并从中受益。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
“车主逼退救护车被行拘”,也是一堂交通法治课——给“生命添堵”者,是在以身试法,必受严惩。让“霸道者”违法成本提高,让敬畏生命形成共识,如此多方发力,方能确保救护车的“生命通道”畅通无阻,一路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