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已于近日印发,包括5大类27小类共88个子类项目,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新纳入了一批项目,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工程余量资源交易和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有助于推动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进入平台交易。
随着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生态产品交易愈发普及,《目录》适当调整了一批项目分类。比如,原有排污权交易中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配额、氨氮排放配额、二氧化硫排放配额、氮氧化物排放配额4个子类项目已不适应发展需要,现将排污权交易取消子类项目划分。同时,将碳排放权交易划分为碳排放配额交易和核证自愿减排量(含碳汇)交易2个子类项目。 《目录》还在目录备注栏中逐项增加各类项目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便于执行。
据了解,修订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将有效解决当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市场化程度不均衡、交易竞争不充分、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提供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