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黄健恒报道:12月12日,《南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和氮氧化物的主要贡献者。根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3)》的数据显示,柴油货车的氮氧化物排放占到汽车排放总量的78.3%,颗粒物排放占比达到90%。而根据南昌市的细颗粒物在线源解析监测数据,移动源尾气占比超过40%。尽管南昌市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移动源排放的减排潜力较大,污染防治工作仍面临不小的挑战。
此外,会议还强调,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特殊性加大了监管难度。南昌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62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在6万至8万辆之间,且所有者和使用者差异较大,流动性强,监管面临较大挑战。现有的法律法规尚无法完全满足排放监管的需要,尤其是在重型柴油车的治理、排放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认定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将该《规定》列入立法计划,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全面推进法规草案的起草与修订。经过广泛的社会调研、意见征集和专家论证,该小组对草案进行多轮修改,确保每项制度设计都切实可行,既符合上位法的精神,又精准应对南昌市的实际情况,确保立法能够落地并有效实施。
《规定》共计18条,内容涵盖了排放污染防治的多个方面,注重总结南昌市相关领域的实践经验,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条文,以确保条例具有地方特色并能够有效实施。规定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统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并建立工作协调与执法联动机制,推广新能源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并逐步淘汰高排放的机动车和机械。同时,市直相关部门的职责也得到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此外,《规定》加强了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的监管,明确了通过现场检测、遥感监测、电子监控等手段进行排放监督检查的具体方式,并对污染较为严重的重型柴油车制定了排放远程监控的具体要求。对于排放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规定》则通过细化处罚措施,要求实行累计记分管理制度,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与检验要求,解决了此前底数不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