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婉婷、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吕汶芊报道: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76亿元,支持各地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遇洪涝、风雹、台风等25次自然灾害过程,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
冬春救助是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重要举措。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迅速启动调查摸底,扎实开展灾情核定和需救助评估,首次运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审批,确保冬春救助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指导各地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加快资金下拨进度。同时,督促各地统筹做好因灾倒损房屋重建工作,着力解决受灾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将倒排工期、加强调度,适时派出联合工作组赴有关地区调研督导,确保春节前将资金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