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1月2日,记者获悉,我省按照2029年底前基本实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覆盖、民营企业“能建尽建”、全省企业年金覆盖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任务,推动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并出台《关于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指导意见》。
我省要求,符合条件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及时建立企业年金,并逐步实现全员覆盖。因经济效益不佳停缴的企业,在合并报表盈利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后,可恢复缴费并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促进各类民营企业特别是已上市和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及经营状况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事业单位可以结合人员、财力等实际,有计划、分步骤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由教育、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牵头统一发起建立企业年金。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税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时,以及个人按照国家税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缴付的企业年金,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税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缴付的企业年金,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