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害人害己,可总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希望通过赌博获取高额回报,甚至发展他人赌博,最终陷入泥潭。近日,南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网络赌博案已生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从南城县人民法院了解到,2020年左右,被告人张某在某微信群内认识了钟某,并在对方的指导下,下载了一款赌博软件。
张某在下载安装好该软件后,使用钟某发来的邀请码注册登记,在该软件内参与赌博,并成为钟某的下线代理。之后,张某以营利为目的,招揽胡某、吴某、黄某等人下载该软件,并发送邀请码,让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从中赚取赌博软件内的平台返利。
经统计,被告人张某及其发展的下线,在该赌博软件累计下注充值金额178.9万余元,张某从中获取平台返利约7000元。
南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在该赌博软件内发展下线并参与赌博,非法赚取平台返利约7000元,其行为构成赌博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上述刑罚,同时将被告人张某退缴的违法所得7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