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移动源综合管控,发现超标车1305辆次”“扬尘污染违法立案数759起”……3月30日上午,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我省全面实施“一保、两手抓、三全、四重点、五联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法,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经过持续努力,2022年,我省首次实现全域PM2.5浓度达标,全省PM2.5和优良天数比率稳居中部六省第一,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
据介绍,2022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2.1%,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一,高于全国均值5.6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一,低于全国均值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9,持续保持“20+”,再次刷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成绩。
2022年,11个设区市PM2.5浓度在21~33微克/立方米之间,优良天数比率在85.8%~98.9%之间,11个设区市PM2.5浓度首次全部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022年,全省11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浓度在11~33微克/立方米之间,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15个达国家一级标准。我省首次实现全域PM2.5浓度达标。
2023年,我省将坚持“一手抓减排、一手抓管控”,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推动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让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