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冒充女性诈骗朋友钱财的案件,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悉,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小金(化名)是朋友。2022年6月,刘某谎称要给小金介绍女朋友,随后用自己的另一个微信号添加小金为微信好友。
直至2023年7月,刘某一直通过该微信号冒充女性和小金谈恋爱,并向小金索要钱财合计2.1万余元。案发后,刘某家属赔偿小金的经济损失共计2.4万元,小金出具谅解书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小金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