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目前在广西横州,但不太清楚具体位置,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向全南县人民法院(简称全南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
2022年,王某向李某购买化肥,后因货款问题,双方对簿公堂。全南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应当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13万余元。然而王某逾期仍不履行,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接到李某的线索后,全南法院执行局迅速制定执行方案,提前联系横州市人民法院(简称横州法院)请求协同配合,随即开始异地执行行动,并奔赴横州。
到达横州时,已是夜晚,执行干警顾不上休息,驱车1个小时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子。经过排查,执行干警终于确定被执行人所在的大致区域。
次日清晨,在横州法院的协助下,全南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这么远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面对执行干警,被执行人王某一脸惊讶。
“我没钱,随你们处置。”在横州法院接待室里,王某态度恶劣,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经过数个小时的释法明理与执行的强大威慑,王某同意给付全部案款,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