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对在江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实完善企业登记信息,并重点排查整治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排查整治的内容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未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开展代理业务的或以出借、挂靠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机构名义承揽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问题或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及时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发布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工作需要流程回退、复评、引起大量投诉质疑或重新组织开评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以不发放中标通知书要挟中标单位支付额外费用的;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情况和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或串通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服务机构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