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评论员张建新

漫画/林智浩
蜜雪冰城的红色喜庆招牌竟然换成了灰底——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一带,商户接到城管上门通知,要求将红色、蓝色、黑色的商铺招牌更换颜色。4月7日,有商户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其红色招牌已经更换颜色。对此,三河市城管部门回应称,此举“是市政府城市规划的要求”。
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近年来,一些地方城管的“出位操作”让人匪夷所思——上街撕春联、撬锁进店铺强制开灯、不让孩子在商铺门口写作业、摊位上的蔬菜必须码放整齐到毫米级……虽然这些“怪招”随后被纠正,一些人员也受到了惩处,但咄咄怪事依然不时出现。河北省三河市要求商户将红色、蓝色、黑色的商铺招牌更换颜色就在此列,如此做法,让人费解且疑问重重。
其一,商铺招牌更换颜色是否有必要?
招牌招牌,招的是顾客,显的是品牌。尤其一些大品牌,其招牌的颜色、图案、用字等经过精心设计,十分讲究,已经深入人心。而且,款式各异的牌匾,不但传递着店家的经营特色,还凝结着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传承等元素,塑造着独特的市井之美。我们所能理解的是,一些破损的、超尺寸的招牌,存在安全隐患、有碍观瞻等问题,确实有必要更换。至于三河市一味禁用红蓝黑色,实在想不出禁用的理由。是为了更美观?那换成其他颜色就美观吗?再说,整齐划一就“高大上”吗?
其二,要求招牌换色是否有法可依?
从市场角度来说,商家作为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享有自主设计商标、告示及商铺招牌的权利。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河市的做法,凭口头通知就让商户“整改”,既不说明原因,也没进行听证、协商、试点,缺少应有的执法程序和温度。退一步来说,就算当地出台了相关规定,也不得与国家的大法(上位法)相抵触;否则,就属无效。一些地方的管理者,对权力迷之自信,觉得“我的地盘我做主”,没有养成尊重科学、尊重民意、民主决策的习惯,出现“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状况也就不足为奇。
其三,商户被折腾,损失谁来承担?
店铺招牌更换颜色,重新设计得花钱,费用由谁掏?且无论谁出钱,浪费是注定的。这只是明面上的损失。无形的损失还有,店铺改头换面之后,顾客不认咋办?销售低迷咋办?譬如,蜜雪冰城的门头标志,以红色为主色调,给人热情、活力、喜庆之感。如今,底色由红改灰,用网友的话来说,一股“丧葬风”,消费者还以为是山寨店,为此绕着走,唯恐避之不及,那商户损失可就大了。所以说,沿街店铺虽小,但它提供了就业岗位,升腾着人间烟火,事关经济发展和百姓生计。城市规划与管理,对其的监管,应该是更多地帮忙,而不是添乱。
城,所以盛民也;民,乃城之本也。不管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管理,应该始终将人民宜居宜业放在重要位置,依法行政,为民解忧,这是其本色。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店铺招牌颜色想改就改,权力任性者,已忘其本色。城市管理者,少一些“目中无人”,多一些公仆意识,否则,必遭人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