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萍乡的房东邱某接到警方通知时一脸愕然,租客在出租屋内非法制作、储存烟花爆竹被抓,而他也因未尽到监管责任被处以行政处罚。“我只是把房子租了出去,怎么违法了?”邱某道出了不少房东的心声。
“一些房东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房屋出租后就与自己无关,这种想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房东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可能面临罚款、停止出租房屋乃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文/龚辰欣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程呈 ◎漫画/龚辰欣
房东不制止租客违法行为要担责
4月3日,记者在萍乡市安源区采访时发现,不少民房外墙上贴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标语。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食药环知大队大队长刘泉向记者介绍,近些年,辖区内出现过因租客违法导致房东受罚的案例。
2024年10月底,邱某将自家一栋未装修的民房出租给黄某。当时,黄某称租用房屋是为了安置附近的建筑工人,并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与邱某签订了租赁合同。然而,10天后,当地公安机关在巡查时发现,该房屋内有人非法加工、存放“摔炮”半成品。
“我们核查承租人信息时发现,对方登记的身份证号码是伪造的。”刘泉介绍,“经过深入摸排,我们捣毁了一个非法制作、储存烟花爆竹的团伙,现场查获20余箱‘摔炮’。”最终,邱某因未按规定报备承租人信息、客观上为违法行为提供了便利而受到处罚。
一些月租低廉的农村自建房,因管理松散、人员复杂,往往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近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房东,其中有8人表示从不主动检查出租房的情况,仅有2人表示会“顺路看一眼”。“现在房子不好租,租客按时交钱就行,总不能天天盯着吧?”房东杨女士坦言。
房东若对租客的异常行为视而不见,可能面临多重法律风险。“房东不仅是收租者,更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刘泉表示,房东如果明知租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却不制止、不报告,可能面临三种责任。在行政层面,《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此类行为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民事层面,如果租客的违法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房东可能因“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而被判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刘泉表示:“如果租客的行为构成犯罪,房东知情却纵容,本质上是为犯罪提供便利,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刘泉说,即便是“装聋作哑”的房东,若租客行为存在明显异常,比如频繁搬运可疑物品、深夜多人聚集等,司法机关也可能依据应知原则推定其责任。
2018年,赣州市公安局办理了一起制毒案件,房东刘某芳在明知租客生产毒品半成品的情况下,不仅未制止,反而借机抬高租金,并收取十万元“维修费”等,最终被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房东须履行法定监管义务
“部分房东存在‘一租了之’的错误认知。”刘泉说,“无论是农村自建房还是城市公寓,出租房屋并非意味着责任转移,房东在享有租金收益权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定监管义务,包括及时登记、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及时报告异常现象等。”
刘泉表示,多数涉案房东都因“怕麻烦”或轻信中介而疏于登记,被追责时悔之晚矣,“租客可能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比如在房屋内开设无证照的棋牌室,甚至卖淫嫖娼、制假售假。如果房东履行了相应义务,可以防止此类行为发生。”
2024年10月,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某小区房东陈先生通过“福州e体+”微信小程序向当地派出所报送租客信息。民警对租客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租客黄某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当即实施抓捕,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房东陈先生。事后,陈先生庆幸自己按规定报备了租客信息,避免了风险。
近年来,部分保险公司推出“出租屋责任险”,如房屋内发生自杀、犯罪事件导致声誉受损,可获专项津贴补偿,房东购买这类保险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租管家”赋能租房信息登记
记者在网络上检索发现,全国多地出台了住房租赁相关规定。其中,《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明确,出租人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向区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发现承租人在房屋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制止和处罚等工作。
2024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道创新试点人房共管“数字身份证”应用,打造出租屋“智能门牌”。根据相关规定,出租屋主(房屋经营者)需配合做好出租屋有关管理工作,在限期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对未按规定进行承租人信息申报登记的出租屋业主(代理人)进行处罚。
此外,2024年,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昌东派出所推出“十户联防110”机制,统筹派出所、联防长、平安驿站三方力量,集中对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核查,全量采集数据、及时更新动态。此外,昌东派出所联合高新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研发了微信小程序“租管家”,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就可实现对业主、租客、同住人员、租赁合同等关键要素信息的自主在线填报。
“如果房东无法把控租客身份信息,可以陪同租客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昌东派出所副所长万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