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长江江西段及赣江干流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长江江西段及赣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
该方案提出,此次整治涉及南昌、九江、赣州、宜春、吉安5个设区市。2023年年底前,完成70%左右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任务,截污治污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任务,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切实解决污水违规溢流直排问题,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并依托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推进入河排污口数字化管理,使我省入河排污状况全面改善。
该方案将入河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沟渠、河港(涌)、排干,其他排口七大类,采取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三种类型推进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