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构筑起全市传统村落保护“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上饶市拥有中国传统村落43个,江西省传统村落2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个、名村7个,江西省历史文化名镇4个、名村15个,名列全省中上水平。其中,上饶市已获得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的27个中国传统村落均已得到有效保护利用。在传统村落保护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近1.2亿元财政资金撬动,吸引近6亿元社会资本参与村落保护利用项目投资建设。
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
2019年5月在全省率先出台《上饶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饶市历史建筑认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截至目前,该市已公布并挂牌保护传统建筑1775栋(处)。
深入开展潜在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普查,建立梯次申报省级、国家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库,一经获评省级、国家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时组织开展保护规划编制与报批工作,设立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发展项目库。中国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均已完成并批复。
探索建立特色保护模式
建立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在条件成熟的传统村落探索通过出让经营权、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股份、合资合作等方式融资,引进社会资本,以建立可持续的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了认购传统民居进行民宿开发的“延村模式”,建新村整体保护老村的“汪口模式”和文旅融合打造旅游景区的“江湾模式”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江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