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至少领题解决1个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干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少数”,各级党组织书记更是“关键少数”中的承重环节。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和书记领航示范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领衔解决一批全市基层党建、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淤点难点问题,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书记领航”工程的实施意见》党(工)委书记;市直市管党(工)委以及承担行业党委主管职责的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同志;乡镇(街道、管理处)及省级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参照第三类实施主体的党委(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同志。
《实施意见》提出,“书记领航”工程贯穿全年,将按照“制定项目清单”“审核确定项目”“推动项目实施”“深化品牌打造”四个阶段实施。前期制定项目清单阶段,将针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上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点评事项、上年度党建巡视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并结合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项目落实、队伍建设、营商环境、文明创建等全市中心工作,将问题变议题、议题变课题、课题变项目,形成“书记领航”项目候选清单。之后,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立足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和全市中心工作,最终确定“书记领航”项目,并对基层党建特色鲜明、与中心工作结合紧密、有难度、示范强、能落实的预选项目予以确认,保证“书记领航”项目成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推动项目实施阶段,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制定“书记领航”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实施主体、推进阶段,分级建立“书记领航”项目管理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破题交题。同时,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衔主抓、靠前调度、破局开路,通过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等形式集中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全力以赴推动领航项目早落实、早见效。此外,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大力弘扬“脚上有土、心中有谱”的务实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带动各级党组织大兴调查研究,推动形成一批具有思想性和操作性的理论成果、具有推广示范价值的实践成果、具有管长远见长效作用的制度成果。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实际效果、典型意义,选树一批改革成效突出的“书记领航”项目,集中打造成为对内有作用力、对外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进一步提升“书记领航”工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强化“洪城红”党建品牌效应。
《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强化跟踪问效、正向激励及考核约束,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紧盯项目推进关键节点,通过定期走访、跟踪督察等方式,实地考查“书记领航”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难题,确保“书记领航”项目按时按点高质量完成。(全媒体记者张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