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主任会议在南昌举行。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忠、张小平、王少玄、朱斌、张伟出席。
会议听取审议了《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稿)》《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草稿)》《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余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检查《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我省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推进情况的报告等,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草案)》《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委员会的调研报告发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关于开展2023年物业社区行活动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的方案、关于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与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方案、关于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的方案、关于2024年省人民代表大会重点审查部门预算草案和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关于开展2023年乡村振兴赣鄱行活动的方案、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的方案。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相关委员会做好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