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浩然 报道:近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承办的“2022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评选活动中,浮梁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浮梁县检察院诉A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复评范围。
该案系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条款案件,该院积极探索创新环境资源案件执行方式,将被告缴纳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委托公益性环保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由环保组织依法公开招标选择施工方和监理方对污染环境区域进行修复。此种涉生态环境修复案件的执行模式,为全国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实践提供了委托第三方代为管理和监督使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组织具有资质的环境修复专业机构代为履行修复义务的“江西样板”。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诉A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已入选最高检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该院创新开展生态检察工作。
一是构建“一体化”工作格局,推动生态工作显成效。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联合公安、法院、生态环境相关行政机关成立“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出台《浮梁县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生态修复机制》,深入实施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共督促依法履职45件,保护古树名木390棵、水源地9处,建立补植复绿基地500余亩。
二是充分发挥观察员作用,形成守护生态社会氛围。创新建立“一镇一长,一村一员”一体化“两山”生态观察员制度,首批聘任161名生态观察员,实现全县16个乡镇143个行政村全覆盖,织密生态线索“情报网”,汇集环境保护社会合力。
三是不断拓宽线索来源,以数字赋能助推生态检察高质量发展。针对生态线索反映不便捷、生态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生态修复开展衔接不通畅等问题,开发浮梁县“两山”生态检察微信小程序,搭建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四位一体”云平台,宣传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70余例,相关法律法规2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