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居民纷纷致电市民政部门咨询关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情况。记者26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6月份起,我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新纳入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将统一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目前,我市按照上级要求,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加紧做好补录婚姻历史档案信息、配备智能设备、开发建立预约系统、规范办理流程等工作,确保“跨省通办”工作顺利进行。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时间、精力和财力,也带来诸多不便,群众对婚姻登记异地办理的需求十分强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根据国务院授权,自2023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江西、山东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期间,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全媒体记者 陈明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