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琪、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报道:当你在餐厅用餐时,注意过店内张贴的反食品浪费标识吗?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我省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并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记者梳理发现,这批案例主要集中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提示、因饭菜口味不佳和过量点菜造成食品浪费等方面。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相关当事人作出处罚。
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标语
《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最近,在南昌、景德镇、新余、宜春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均发现辖区存在食品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或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等违法行为。
5月19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东湖区“范为相当有味餐馆”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大厅内未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此外,在丰城市“如意家中式快餐店”、景德镇市珠山区“聚英烤肉店”、抚州市南丰县“海纳百鲜餐饮店”、吉安市吉州区“渔港湾餐饮店”都存在相似情况,辖区市场监管局均已对上述当事人作出处罚。
食堂防浪费制度不全
在《反食品浪费法》规定中指出,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根据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烹饪水平,按照健康、经济、规范的原则提供饮食,注重饮食平衡;对有浪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提醒、纠正。
5月16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新余协讯电子有限公司食堂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当时正值用餐时间,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有员工将吃了几口的剩饭剩菜全部倒入泔水桶中,存在食品浪费现象。执法人员现场走访食堂内用餐人员,了解到该食堂存在饭菜口味不佳等问题。
经查,该公司食堂未将防止食品浪费纳入制度管理,未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具体措施,未将提高食堂烹饪水平与防止食品浪费相结合,未对员工进行反食品浪费培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新余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菜单未标注菜量克重
《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5月30日,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信州区“渝大师老火锅店”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店在其营业场所内未张贴反食品浪费宣传标语,未积极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未在菜单上标注菜量克重,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过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信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