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获得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5004万元,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为扎实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提质扩面工作,此次获得的补助资金将结合今年重点工作,专项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其中,市本级获1244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各县区获3760元,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543万元、老旧小区改造2477万元、棚户区改造740万元。
记者了解到,市财政局已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及时下达县区,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该笔补助资金的下达,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为此,市财政部门将按照《江西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程序,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为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