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避免房屋因质量问题引发的“维修难”“维权难”等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江西省委会主委、江西省住建厅厅长卢天锡提交了《关于完善商品房质量保修制度的提案》,建议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解决商品房质量保修制度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
卢天锡建议,建立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由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预售前购买房屋质量保险,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经鉴定为保修责任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可由业主或委托的第三方直接维修,有关费用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卢天锡建议,推行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将现行建设单位依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从工程款中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交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由主管部门以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设立物业质量保修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