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水是生命之源,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公安、农业等部门对南昌市赣江沿岸饮用水源地违法垂钓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对无视饮用水源视频监控告警以及现场广播喊话劝离的垂钓人员,开出了首张个人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罚单。
据了解,南昌市现有6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均分布在赣江,日供水量约达140万吨,但水源地垂钓行为一直是水源地管理的难题,即使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处设置了“禁止垂钓”的警示及宣传牌,还有个别群众无视“禁令”垂钓。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但以往的环境处罚案件,从下达责改、立案调查、执法取证、文书制作、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流程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针对个人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很难当场下达责改并进行立案处罚,执法人员只能费尽唇舌劝上半天,却收效不大。
今年6月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正式实施,其中对于个人垂钓行为首次发现规定处罚金额为小于等于200元。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会同农业等部门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执法巡查,在牛行/长棱饮用水源地发现违法垂钓行为,当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还对违规垂钓人员普及了合法垂钓区域及相关法律规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通过‘技防+协防’,会同公安、渔业、城管等多部门全力做好巡查、执法工作,继续依法实施简易处罚程序,提高行政执法和管理效率,更好地保护饮用水的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