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召开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公布《南昌市西湖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情况,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据悉,西湖区将“没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等16种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纳入公众举报奖励范围,分类逐项明确了奖励金额。
对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经核查属实,每条奖励50元,每人每次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简化了对奖励金额为500元以下的兑现程序,明确可采取非现金支付方式直接进行支付,举报人无需到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