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家住南昌高新区的李先生在火炬七路附近看到龙居雅苑楼盘发布了不少围挡广告,上面不仅有项目名称,还有户型面积等信息。可仔细一了解,该楼盘竟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如此宣传是否会误导市民购房,遂向江南微帮办咨询。
帮办记者在他提供的照片上看到,围挡广告上有“89—128平方米江景、低密洋房,荣耀上市!”等宣传语,并且未按规定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据了解,《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明确,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广告;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等。南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开发企业、销售代理机构和媒体均不得发布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商品房预售广告。
龙居雅苑由江西金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总建筑面积36873.7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5216.43平方米。4月18日,江西金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擅自占用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土地1969.82平方米建设临时项目部被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
6月24日,帮办记者在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得知,龙居雅苑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6月25日下午,针对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帮办记者与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分局执法人员前往了龙居雅苑售楼处核实情况。进入售楼处,帮办记者发现宣传物料架上摆放着楼盘户型图册、宣传单页,沙盘展示区的大屏幕上播放着楼盘区域位置等宣传内容。楼盘宣传单页上不仅有“高新CLD·优校旁·纯洋房住区”等宣传语,还特别注明“本宣传资料制作时间为2023年6月,本公司有权对宣传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敬请留意最新宣传资料。”
龙居雅苑一王姓负责人称,楼盘确实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更没有对外出售。“我们准备下个月开盘,售楼处、样板房对外开放,就是一个很正常的宣传”。
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预售楼盘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广告,购房者应注意房地产开发商发布的广告信息是否合规。对于龙居雅苑一事,“我们将介入调查,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