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昱、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许佳慧
“刚刚接到医院通知明天要做手术,下午就被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闯进病房精准推销保险。”
近日
省肿瘤医院的一名患者家属向记者吐槽
其家人在做手术前一天
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直接进入病房
精准向患者推销保险服务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记者展开了调查。
反映:傍晚接到手术通知保险业务员就找到病房推销
九江市的叶女士于4月19日在省肿瘤医院进行结肠癌手术。而在4月18日傍晚6时许、叶女士刚接到次日手术通知没多久,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直接找到她的病房,向其推销相关保险服务,保险费用共计1300元。家属对此十分疑惑,“当时购买的是‘医疗意外保险’,可我们还没有做手术,保险公司是如何知道这方面的信息的?如果是医院提供病人信息给保险公司,其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据了解,患者留在医院的信息,不只包括姓名、年龄、手机号、医保号、身份证号等隐私信息,还有就医经历、病情、诊断结果等医疗资料。“医院本该竭尽所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但现实却是信息泄露事件一再发生,精准推销的电话和保险人员总能‘适时’地找上患者,让人不堪其扰却又无可奈何。”患者家属表示。
回应:医院与保险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
6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省肿瘤医院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该院医调办副科长付荣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付荣明称,叶女士购买的医疗意外险是根据国务院2018年10月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中找到了答案。该文件第四章第二十条中明确提到: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也就是说,保险机构若想要调取患者的相关资料,是需要患者本人同意的。
而叶女士的家属表示不解:“保险公司通过医院调取我们的资料应该经过我们同意,或通知我们。然而,我们当时还没有投保,保险公司业务员就已经知道患者相关信息了。这到底是谁向保险公司透露的消息呢?”
对此疑问,付荣明称:“医院按协议进行合作,没有明确医生要通知患者,以避诱导之嫌。可能保险人员也确实没有考虑那么多。”
案例:保险从业者为营销收集、使用患者信息涉侵权
记者搜寻相关材料时发现,今年3月30日,最高检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案例披露:2021年以来,部分保险代理机构与江西省宜春市中心城区5家大型医院达成协议,由保险代理机构在合作医院推销相关保险产品。部分保险代理机构业务人员在推销保险产品过程中,为精准销售“手术意外险”等险种,通过合作医院违法获取大量患者的姓名、手术类型、联系电话等医疗健康信息,对相关患者进行保险推销,患者不堪其扰。
宜春市检察院审查认为,保险从业人员收集、使用获取的医疗健康信息从事保险营销违反国家规定,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患者的个人信息权利。
记者手记:患者隐私不容侵犯
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其信息安全形势一直备受各界关注。近年来,网络攻击与内部数据泄露事件频发,部分医疗机构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短板。
想要维护医疗行业的信息安全,单靠技术还远远不够。终究还是需要医疗机构真正重视起来,不仅应从加强医规医德教育入手,防止内部人员变“信息掮客”,而且还得不断提升信息系统的防攻击能力,警惕“黑客”利用漏洞作案。此外,也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亮剑”,对患者隐私批量泄露事件严查深究。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是否是普遍现象?
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