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以上不佩戴头盔将抄告单位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治理工作,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我市于近日开展了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行为的综合治理。昨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6月1日至7月10日,我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为41.74%,学校安全头盔佩戴率为36.48%,城市道路安全头盔佩戴率为76.15%,国省道安全头盔佩戴率为60%。
其中,社区(街道)安全头盔佩戴率较高的是红谷滩区沙井街道(68.87%)、世茂大观南苑(70%);安全头盔佩戴率较低的是进贤县社区管委会(8.5%)和进贤县祥和小区(8%)。城市道路安全头盔佩戴率较高的是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99%)、东湖区阳明路(96%);安全头盔佩戴率较低的是新建区礼步湖大道(39%)和进贤县民和路(57%)。国省道安全头盔佩戴率较高的是新建区320国道(83%),安全头盔佩戴率较低的是南昌县105国道(59%)。
(全媒体记者汪晶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