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庆军、黄浩霞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吉安县供销系统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日,该社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有力推动社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一是建立社有资产委员会。由县供销社主任担任社有资产委员会主任,监事会主任和分管副主任为资产委员会副主任,综合办公室、业务股、财务统计股负责人、基层中心社和社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定期召开资产管理调度会,听取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做出相应安排。
二是开展资产清查。通过资产清查全系统社有资产124项,类别为房屋、土地,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33185.38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74.8亩。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由资产所在基层中心社、社属企业进行管理和经营,县社财务统计股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确保资产不被侵占、流失。根据省、市供销合作社的要求,今年7月我社组织人员对所有资产进行排查清理、全面核实和统计,更新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并定期根据资产变化进行更新,做到有序、实时监管。
四是建章立制。规范社有资产制度化办法,明确社有资产经营、租赁等程序办法,全面推行社有资产公开招租、阳光竞价,承租基数每年按5%-10%比例递增,全年资产租赁收入比上年增收20余万元。严格社有资产租赁协议监管制度,统一印制合同格式文本,促进了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同时实现资金资本使用降耗增效、减负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