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5日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把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多措并举维护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切实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在日气温最高达到40℃以上高温天气下,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完善劳动者高温天气作业时突发疾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
通知明确,切实执行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和防暑必需药品冲抵;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外卖小哥、快递物流等户外工作劳动者要给予适当补贴。
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将以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外卖物流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加强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调处,畅通受理渠道,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