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我省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对连续两年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专业点,给予红牌警示,责令其停止招生。对连续3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专业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责令其暂停招生。
《通知》规定,各高校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专业结构,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国家战略必争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冷门紧缺领域、民生急需领域等增设专业。
支持和鼓励高校参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引导性专业设置指南,聚焦省“2+6+N”产业和省级重点产业链,在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现代农业、航空、中医药、虚拟现实(VR)、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领域设置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主动布局一批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储能技术、量子科学、生物育种、碳达峰碳中和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通知》明确,在申请增设专业中,对教育部专家评议同意率低于50%的专业,鼓励高校主动撤销申报。全省平均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原则上不予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我省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自2024年度起,通过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