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艺菲、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高译丹报道:如今,微信群聊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中常用的沟通方式之一。可你是否知道,在微信群吵架甚至骂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近日,南昌市3名业主因在小区业主群发表不当言论,对邻居张某构成名誉侵权,被法院判决连续10日在群内发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声明,并赔偿对方上万元精神抚慰金、律师费。
●在微信群辱骂他人 4名业主被告上法院
张某与包某、刘某、万某、王某均为南昌市某小区业主。张某于2020年4月5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担任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职,包某系业主委员会委员。
因不满张某任职时处理的业委会选举、维权诉讼以及停车场、门禁使用等工作,加之一些个人因素,2022年10月4日、5日、6日,包某在该小区业主微信群。如果3人不履行上述义务,法院将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本案判决主要内容在媒体上刊登,费用由3人承担。
同时,判决包某赔偿张某精神抚慰金3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刘某赔偿张某精神抚慰金1000元及律师费1000元,万某赔偿张某精神抚慰金1000元及律师费1000元,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