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范晶、实习生刘陆报道:8月21日,记者从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赣州市赣县中等专业学校因非法占地修建道路及临时板房被罚104.202万元。
经查,2022年4月,赣州市赣县中等专业学校未经批准占用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桃园村土地3.04亩进行道路及临时板房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赣州市赣县中等专业学校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改正违法用地行为,并处以104.202万元罚款。
兰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范晶、实习生刘陆报道:8月21日,记者从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赣州市赣县中等专业学校因非法占地修建道路及临时板房被罚104.202万元。
经查,2022年4月,赣州市赣县中等专业学校未经批准占用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桃园村土地3.04亩进行道路及临时板房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赣州市赣县中等专业学校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改正违法用地行为,并处以104.20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