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范晶报道:9月6日,记者获悉,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支持市场有效需求、优化市场有效供给等方面,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个人购买景德镇市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契税实行先征收后补贴。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进账单等提出补贴申请,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契税50%补贴,执行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政策期间在景德镇市中心城区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中心城区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实施青年人才购房政策,对2023年1月1日以后落户景德镇市中心城区的各类院校毕业生,与该市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或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政策期间本人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技校生),分别给予5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房屋契税按100%给予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