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新增“药学门诊诊查费”、扩展“住院诊查费”“院内会诊(临床药学加收)”。同时,完善“医学多学科专家会诊”内涵,符合规定资质的药师,参与医学多学科专家会诊,综合药学监测等情况,提出药物重整、药物干预的意见并体现在病历记录中。“药学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加收)”“院内会诊(临床药学加收)”限省域范围内具备药学服务能力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在项目实施前,要按属地原则将医疗机构等级、临床药师人员资质等情况报设区市医保局和卫生健康委。
省医保局的公示内容显示,主管药师门诊诊察费拟定为16元/次,副主任药师门诊诊察费拟定为22元/次,主任药师门诊诊察费拟定为25元/次,住院诊察费(临床药学加收)拟定为10元/日,院内会诊(临床药学加收)拟定为30元/次,医学多学科专家会诊为自主定价。药学类价格项目正式执行后,通过申报、评审等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