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在企业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和职业(工种)特点,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据介绍,学徒工的认定考核由企业依据本单位有关要求进行。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认定考核由企业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要求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推进。中央企业驻赣分支机构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按照中央企业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