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持续开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清理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超过两年,未发生过提取、汇缴,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担保、无冻结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集中清理时限为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31日,后续将转为常态化清理。
《公告》对6类“睡眠”账户常见的提取办理确定了6种途径。包括退休职工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籍,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提取;异地转移接续;出境定居职工提取;死亡职工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提取。
《公告》强调,缴存单位要对本单位“睡眠”账户进行多渠道逐一核实,职工个人关键信息不齐全或登记有误的,出具《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补全及完善职工个人关键信息。符合转移、销户条件的,应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销户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