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房、转移银行存款、家里子女生活条件优越,却长期享受低保,请相关部门调查。”近日,有网友向大江网《问政江西》反映,南昌县幽兰镇桃岭村李某旺夫妇长期占用低保名额。
对此,南昌县民政局回复,经南昌县民政局及幽兰镇民政办核实,情况属实,其家庭存款超过了社会救助操作规程规定的范围,故决定于下月取消其低保。
低保户转移银行存款防被查
12月12日,网友向大江网《问政江西》平台发帖反映,南昌县幽兰镇桃岭村李某旺夫妇,其家庭已经脱贫致富还长期占用低保名额,家里建了新房,子女有车有房,生活条件优越,夫妻二人将银行存款取出并转移,防止被查询到取消低保资格。
家庭存款超社会救助范围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经南昌县民政局及幽兰镇民政办核实,李某旺配偶高某香因肢体3级残疾无劳动能力故纳入低保。
2023年12月13日,幽兰镇民政工作人员及桃岭村委干部入户调查。经查,李某旺夫妻二人都已70多岁无劳动能力,儿子儿媳每月收入共约9000元。经复核,未查到其儿子儿媳有车辆及商品房信息,但查询到其家庭存款超过社会救助操作规程规定的范围,故决定于下月取消其低保。
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对于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低保待遇的,以及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低保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志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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