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0日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部署2023年度城市排水防涝汛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雨季即将来临,我省要求各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做好排水管渠、雨水口、检查井、截流井等排水设施隐患排查,加快推进汛前清淤疏浚工作,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加强泵站、闸门等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同时,重点做好立交桥(下穿式)、铁路涵洞、地下通道、地铁出入口等低洼地区与地下空间风险排查,提前落实人员巡查值守、警戒标识、强排设备等各项度汛措施;统筹做好过流能力不足、顶托倒灌、排涝通道与调蓄空间挤占等问题排查,进一步完善系统化整治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对城市易涝点(区域)和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更新积水点(区域)清单,区分轻重缓急、影响程度,分类予以消除;各城市要加快实施城市内涝治理重大项目,统筹实施防洪排涝、污水治理、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工程,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易涝区域整治;对于汛前难以完成整治的易涝积水点,要采取临时措施,做到“一点一人”“一点一策”“一点一设备”,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