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把关心关爱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列为10件民生实事之一,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常态化开展亲情陪伴、情感关怀等服务,让孤困儿童在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
根据《2023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我省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220元、160元、160元,达到每人每月1820元、1360元、1360元。按照每人每月1380元标准发放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各地要按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确定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并按新标准补发今年1月以来的生活费。
此外,根据相关实施方案,我省将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对已纳入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关爱工程”摸排出来的重点留守儿童,开展不少于1次监护状况和心理健康专业评估,“一人一档”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经评估存在心理问题的儿童,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探视巡访、心理疏导等服务,落实兜底监护、关爱服务、心理干预等帮扶措施。统筹推进“童心港湾”等关爱服务留守儿童阵地建设,常态化开展亲情陪伴、情感关怀、心理健康等服务,每个“童心港湾”阵地每周开放不少于10个小时,每个阵地聘请一名“童伴妈妈”常态化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