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由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的《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两省首次实现协同立法,开启了跨省生态保护的新探索。
萍水河(渌水)主河道长158.66公里,从我省萍乡市湘东区老关镇金鱼石流入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境内,在萍乡境内称为萍水河,奔入湖南后,以渌水之名汇入湘江。随着萍水河(渌水)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流域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显现,流域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多元利益冲突较为激烈。2019年,赣湘两省签订《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明确渌水流域上下游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开启了“生态对赌”治理河流的先河。双方约定,以交界处断面水质为依据,如果江西注入湖南的水质类别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目标Ⅲ类,湖南补偿江西,反之,江西补偿湖南。
2021年10月,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加大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共筑长江流域绿色生态屏障。为协同守护好一河清水,顺应萍水河(渌水)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萍乡、株洲协同立法制定萍水河(渌水)保护条例提上议事日程,江西、湖南两省决定携手就萍水河(渌水)保护开展协同立法。
据悉,突出区域协作是此次协同立法的实践成果,也是最大的亮点。《条例》共16条,就跨区域协作探索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动执法、联合巡河、生态保护补偿等机制,聚焦“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关键问题,推动构建流域共抓大保护的新格局,为加强萍水河(渌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