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决定:
接受肖晓华辞去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王可凤辞去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甘敏君辞去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李维庆、石文兵、陈萍、黄山辞去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任命:
杨黎明为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袁长兵为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彭六萍为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强为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袁长兵为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玉婷为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胡勇为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文兵为萍乡市审计局局长。
免去:
黄山的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石文兵的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石文兵的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山的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邱剑的萍乡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颜云红的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