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湖北嘉鱼)
据九派新闻报道,1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中提到的,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的获得者,可继续按要求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其他奖项(铜奖、银奖、金奖)。此外,鼓励各地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单位评比等考核内容,对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建议优先考虑评优评先。
自1998年我国献血法施行以来,临床用血实现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总量和献血人次20余年保持增长。
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还有很多群众不愿也不敢无偿献血,且有些地方存在“献血容易用血难”等问题,导致一到暑假、冬季等特殊节点,多地血库“告急”,可见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广和保障机制仍有不少完善空间。
在德国,献血者均可得到免费且最严格的体检;在马来西亚,献血者可得到打折卡,在商场、餐馆消费时享受优惠;日本则是经常对献血人士通过媒体进行表扬和宣传,倡导良好的献血环境。
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不仅扩大了无偿献血受益人群范围,而且推进简化免费用血手续。比如,自愿献血者年龄放宽至60周岁,献血者的岳父母也享用血优惠,“献血达人”还可免费游园坐公交等。
可见,“奖善”机制更精细,无偿献血更具感召力。
如今,国家层面鼓励各地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城市考核、单位考核等,且对献血者个人予以更多肯定支持,正是以更有力的举措、精细的机制,进一步保障无偿献血事业的平稳、可持续发展。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应在支持无偿献血基础上,给予无偿献血者更多认同感、获得感。在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的同时,将服务延伸至更细更广,让无偿献血者享有更多“善报”,以此激励更多人践行无偿献血的善举,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