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 谢龙龙)“2020年至2022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629件,二审案件445件,审结一审、二审案件共计2064件,结案率99.51%,行政诉讼结案率明显提升。”近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20-2022年度)。近年来,抚州市两级法院坚持服务大局与司法监督并重,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抚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聚焦执法办案主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该市两级法院坚持提升行政案件审判效率,积极开展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同时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量,严格落实裁判尺度统一,加强类案规律化研究,推动类案同判,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统一行政执法与行政裁判理念,增强行政审判的影响力,提升行政案件裁判效果。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该市两级法院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和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相关工作,提前研判存在的争议风险,提出法律适用意见建议,服务保障重点工作推进。综合运用裁判、协调等方式,依法、全面、平等保护产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依法审理涉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违法建设处理处罚行政案件,支持市场食药卫生监管、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依法行政,依法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该市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深化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为法治政府建设赋能。2022年,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共抚州市委党校(抚州行政学院)开展院校合作,设立“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建立健全共建课题研究机制,深化交流互动。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庭审观摩30余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
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该市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探索诉源治理改革,着力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目前,已实现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市县两级全覆盖,出台《跨区域行政争议协调中心工作规则》等制度机制,促成行政相对人和解撤诉案件494件,调解撤诉率23.82%。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指导、社会参与”的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