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联合印发《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启动实施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
根据《办法》,年检总分为100分,明确了4种年检结果,即优秀(90分≤年检得分≤100分)、合格(70分≤年检得分<90分)、基本合格(60分≤年检得分<70分)、不合格(年检得分<60分),并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一票否决的5种情形,年检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办法》特别注重年检结果的运用。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年检结果为优秀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名单;年检结果为合格的,常态化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名单,加强监管和指导;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列入黑名单,禁止开展培训。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示。
《办法》明确,对线下学科类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线下科技、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由县级科技、体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和校外培训机构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等共同负责,“双减”联席会议制度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每年开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