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永修县永丰乡下洋分场的职工,乡里拆除我们的房屋后,未予以任何安置。”近日,九江市永修县永丰垦殖场下洋分场居民龚先生向大江网《问政江西》反映,自2022年2月以来,他和其他居民按永丰乡政府的要求搬迁,房屋被拆后却未得到安置。
对此,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表示,已组织居民沟通协商,将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于嘉辉、万礼妍、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谢凌瑾/文
反映
多种因素导致安置房问题未解决
据龚先生反映,2017年他们接到永修县政府的“三清三改”政策的通知,要求对他们家的危房进行拆除。龚先生对于拆除后的安置问题尚有疑虑,便到永修县政府及纪委反映,要求统一房改的问题。之后,永丰垦殖场在下洋分场建设了一批安置房,集中安置了一批居民。但他未购买安置房,而是要求在拆除危房的原址进行重建。
“我向永丰垦殖场下洋分场申请自建房,但批复的土地位置令我不满意,导致房屋一直未建成。”龚先生要求政府统一安排建房,但未得到解决。对此,他希望政府能解决房屋安置的问题。
调查
6户居民建房意见不一致,重建被搁置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2020年2月,因龚先生等6户房屋年久失修、长期无人居住,经鉴定属于D类危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所以结合永修县“三清三改”政策将该6户危房进行统一拆除。
但龚先生与其他5户居民均长期在外务工,前几年受疫情影响,回家时间少,导致一直没有进行有效沟通,安置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此外,居民统一建房意见不一致。2020年2月,下洋分场拆除6栋危房面积共计300平方米,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下洋分厂已同意批复300平方米土地用于重建,但是由于6户拆除的危房面积不一,6户居民在出资重建、房屋面积分配等方面存在严重分歧,至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
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推进安置房开工
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下洋分场在启动新农村建设时,已经将6户居民用于重建的土地进行了平整,上报上级部门,上级已同意将该地块划拨为安置居民自建区域。
此外,前期下洋分厂已经组织该6户居民进行了多次协商,目前已有4户居民确认了拆除面积,并同意安置建设方案。针对其余2户居民,下洋分厂还在积极沟通对接,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推进安置房的开工建设。
目前,永丰垦殖场将加快该安置地块基础配套工程的建设进度,同时将成立村民理事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监督工作中,让群众更快搬进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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