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九江市德安县原江西轮胎厂的职工,我们的房屋拆迁后,没有获得补偿。”近日,原江西轮胎厂的职工李先生向大江网《问政江西》反映拆迁补偿问题。对此,德安县政府办表示,将继续做好搬迁安置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推动搬迁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房屋被拆后未予以搬迁补偿
据李先生反映,2024年1月15日,德安县泰信置业有限公司组织的房屋拆除公司进入原江西轮胎厂职工生活区,将他家的物品搬出门外。
“我们的房屋被拆后,德安县政府未予以搬迁补偿。”李先生要求德安县政府执行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解决好房屋安置问题。
依据政策拆除危房,已出台搬迁安置办法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德安县政府办回复,经查,原江西轮胎厂为省属企业,其职工宿舍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绝大部分为一层砖瓦房及预制板楼房,因功能不全、面积较小,很多职工陆续搬离,大部分房屋无人居住。
江西轮胎厂于1997年破产,上级主管部门(原省化工厅)未对职工宿舍实施房改,职工未取得房屋产权。因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绝大部分房屋已成为危房。德安县住建局牵头,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相关房屋进行了鉴定,对6栋房屋出具了D类危房的鉴定报告。
根据国家规定,对D类危房须采取拆除或加固的方式进行处理,由于职工宿舍无法加固,只能采取拆除方式处理。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德安县住建局要求居住D类危房的职工必须搬离。
同时,为妥善安置职工,德安县泰信置业有限公司制定了搬迁安置办法,并就地建好600套商品房用于安置。安置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低于成本的优惠价(1980元/平方米)由职工购买,二是按公租房的价格由职工租住,且承诺职工可居住到离世,基本保障了原轮胎厂生活区职工居者有其屋。
为加快搬迁工作,该公司同时出台了房屋装修补偿、搬家费、临时租房过渡费及每平方米奖励100元等优惠政策,搬迁安置工作从2022年11月28日正式启动,总搬迁户数500户左右,截至2024年1月10日,已有436户主动签订了搬迁协议,占总搬迁户数的近85%。其中已有130余户完成装修,顺利搬进新房,并对新安置房表示十分满意。
推进搬迁协议签订和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德安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德安县泰信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至10月多次在轮胎厂生活区张贴公告,要求尚未签订搬迁协议的100余户职工尽快办理搬迁安置手续,并明确告之将于近期对已鉴定为D类危房的房屋进行拆除。
2023年11月18日,在德安县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下,该公司组织专业的拆除公司对其中3栋危房和已签订协议的4个自建柴棚进行了拆除。2024年1月15日,该公司再次组织专业的拆除公司对基本无人居住的危房进行了拆除,德安县泰信置业有限公司对原轮胎厂职工房屋内的物品留下了影像资料,并将物品移至状元府安置区商铺进行统一保管。
德安县政府将继续对尚未签订搬迁协议的原轮胎厂职工做好搬迁安置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推动搬迁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万礼妍、实习生于嘉辉、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谢凌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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