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璋
“感谢政府帮助,‘防贫险’来得太及时了,1.3万元的理赔金已经到账,缓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近日,永新县赣化社区的城镇低保对象马女士激动地说。前段时间,马女士不幸患上了乳腺癌,医疗费用高昂,且其家中还有两个孩子,一个上小学,一个上大学,家庭开支较大,面临返贫风险。永新县民政部门了解情况后,及时帮她申请了防贫保险,有力化解了马女士家庭的返贫风险。
马女士家庭得到救助一事,是永新县“防贫险”工作取得成效的生动缩影。近年来,为持续巩固拓展城镇困难群众脱困工作成果,永新县为城镇困难群众购买防贫责任保险,推动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助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
聚焦易致贫返贫高风险人群,永新县进一步明确对象,统一为城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人群购买“防贫险”,同时抓住因病、因学、因灾等关键因素,细化防贫保险理赔范围。
去年底,禾川镇西门社区网格员在日常入户走访时,了解到袁某一家五口,大儿子智力肢体二级残疾,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小儿子年龄尚幼,妻子不能外出务工,只能在家照顾孩子,全家都靠袁某和其女儿务工收入维持生活。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袁某意外摔伤导致双腿骨折,装了钢板,视神经损伤导致视力二级残疾,只能在家休养,无法就业。通过社区摸排上报,永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民政局、保险公司三方工作人员联合入户调查,最终为袁某申请“防贫险”理赔3万元。
永新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因病”类方面,对参保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各类补偿后,仍需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按不同等级标准赔付。若导致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额外按每人最高2万元发放防贫保险金;在“因学”类方面,按高中和中职、中专和高职、大专和本科等3种不同学校类别划分不同等级的标准赔付,最高为每年8000元;在“因灾”类方面,划分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两类。自然灾害方面,家庭财产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赔付比例为60%,1万元以上则按更高比例赔付,封顶线为2万元。若造成人身伤害的,再额外赔付。
为精准发挥“防贫险”的作用,让保险金成为雪中炭、及时雨,永新县积极发挥三级联动机制作用,建立起“乡镇街道受理初核-县民政局复核-保险公司核查”理赔核查程序,要求理赔金在获得发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特殊情况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为困难群众提供有力保障。
据悉,该县已为29户城镇困难群众发放“防贫险”理赔金25.9万元,理赔率达99.5%。“今年我们将人均保费标准由60元提高到100元,为全县城镇困难群众购买‘防贫险’,无需老百姓掏钱,保费全部由政府财政承担。”永新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