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钟珊珊
前不久,德安县蒲亭镇九仙岭社区某小区两户居民因为噪声问题发生争执,社区网格员黎先梅和小区群众基础较好的居民杨天桥一起上门反复调解,最终缓和了双方的矛盾。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群众需求各不相同。管好“小事”就是治理“大事”。如何提升治理水平,破解治理难题,让基层社会治理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抓好基层治理,必须牢牢牵住党建引领这个‘牛鼻子’。”分宜县钤山镇金鸡布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万耀根深有感触。过去,村里攀比之风盛行。遇到红白喜事,村民们就比谁家摆的桌数多、谁家酒席用的烟酒更高档。近年来,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宣传文明新风,倡导酒席从简、清新办事,有效遏制了这种不良风气。
“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到”一直是困扰基层治理的难题。兴国县社富乡地处偏远、山路弯绕,一到圩日或节假日人员车辆密集。辖区派出所民警巡逻时遇上交通事故,通常需要打电话请交警前来处理,而等待过程中又容易造成拥堵。得益于“交所融合”改革,今年春节,社富派出所和埠头交警中队联合巡逻,既管治安,又管交通,不仅节省了警力资源,还提高了出警效率。兴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怀通表示,该县深化农村“交所融合”警务机制改革,通过隐患联查、事故联处、矛盾联调等,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实现“1+1>2”的效果。
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劳资争议……看似一件件小事,却是关乎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近日,樟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仅用几天时间,便调解了某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历时多年的物业服务费纠纷。
“以前,群众遇到矛盾纠纷,不知道上哪去调解。”省综治中心副主任刘海山告诉记者,如今,我省共有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2.3万余个综治中心投入使用,全省各地将依托综治中心,整合信访接待、人民调解、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功能,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只进一门、只跑一地”。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聚焦法治乡村建设短板,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引导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几个月前,在崇仁县礼陂镇红星村,“法律明白人”骨干黄寿孙成功调解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通过释法明理,双方现场达成和解、履行协议。省司法厅普法处处长陈欢欢介绍,目前,全省共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96万余人,未来将进一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社区(园区)拓展延伸,促进“法律明白人”成为城乡基层依法治理的主力军。
社会治理要实效、更要长效,这既考验“绣花”功夫,还需要多元力量参与。
近年来,全省各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因地制宜、凝聚合力,找到基层治理的“最优解”。南昌市青云谱区成立快递企业联合党支部,组建“青蜂侠”党建联盟,一个个“青蜂侠”在走街串巷送快递的同时,变身流动网格员,成为基层治理的新力量。
目前,全省上下正深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聚焦治理强基抓落实。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涂龙峰认为,全省各地要加快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持续推进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机制,努力总结推广基层治理鲜活实践经验,用活用好“幸福圆桌会”“赣事好商量”等群众议事协商平台,进一步凝聚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