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日获悉,江西省地方标准《林长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个林长制省级地方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界定了各级林长、责任单位、林长办公室以及监管员和护林员的职责,提出了林长组织、源头管理、制度保障、目标考核、智慧管理“五大体系”和总林长发令、林长巡林、部门协作、督察督办、林长对接“五项机制”的具体要求,是对《江西省林长制条例》的细化,结合全省各地林长制工作实践形成的。
其中,在组织体系里,明确了按照行政区划分级设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林长,并设置林长办公室和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明确了各级林长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各级林长办公室和责任单位的职责。
源头管理体系明确了巡护网格设立,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工作职责,护林员的选聘和解聘、日常管理、巡护事件处置。要求在林区交通要道、进山通道、网格边界等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制公示牌,厘清了全省林业资源网格化源头管理体系建设内容。
制度保障体系规范了总林长发令,总林长会议、林长会议、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林长巡林履职,林业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提示单和重点难点问题督办函“三单一函”,问题督办主体和对象、内容、程序和要求,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各项林长制工作制度。
据介绍,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林长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助力林业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加快推动江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