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春伟、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郑周赟报道:3月5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省级预算安排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1亿元,加上提前下达的0.9亿元,总量达到3亿元,较上年增长2亿元。
据了解,该奖励资金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包括落户人口奖励资金和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奖励资金,用于增强各地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各地区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的分配以各设区市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数为核心因素,重点体现对农业转移人口新增落户多,特别是其中吸引跨省落户、省内跨设区市落户的地区支持。同时,适当考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和城镇化率,并运用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成本、财政困难程度系数进行调节。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设区市应将资金重点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和吸纳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落户多的县区,以及创新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成效明显的县区倾斜,并注重引导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的生态功能重要地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外转移。获得补助的地区应将资金主要用于提供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