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许佳慧报道:民营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日,记者从省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我省决定建立深化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政企沟通联系可采取多种形式,重点通过座谈、调研、专题讲座、培训班、产融对接等方式进行。参与对象包括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商协会代表、其他组织代表(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等),所代表领域根据实际,尽可能涵盖一二三产业,兼顾大、中、小、微企业,兼顾传统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省直主要涉企交流部门、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政企沟通交流活动。其中,省直部门主要领导、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牵头组织至少1次政企沟通交流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结合“12345”热线、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江西营商全媒体、赣问以及部门网站投诉专区等群众诉求平台,切实掌握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诉求,提前谋划好每次政企沟通交流活动主题,选择相关有代表性企业参与,也可通过商会、协会组织或网络媒体等渠道邀请企业参加,鼓励和引导企业代表积极发言、主动反映问题。
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要全面梳理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结时限。各承办单位要本着认真研究、积极支持的原则,会同有关方面抓紧推动问题办理,必要时采取上门走访、现场办公、协商会商等方式,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形成工作闭环。
政企沟通交流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重复座谈,确保务实高效。保护问题反馈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受到打击报复。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参加各级座谈交流会议等活动累计不超过2次。